2020年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 井立杰 | 发布时间: 2020/6/24 8:10:11 | 5556次浏览2020年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初中部
招生入学公告
根据《江宁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我校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电话:025-51196334)。
二、施教区范围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北与雨花台接壤,双龙大道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三、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我校实行网上登记报名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我校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我校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儿童父母离异,其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我校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户籍无法迁移的。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常住的。
3.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落户地为我校施教区),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拆迁位置)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报名流程
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按下列流程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6:00进行网上预报名,取得预报名号。
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24-25日按预约时间到我校初中部现场审核材料;
施教区小学毕业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只需要复印5、6年级成绩页和评语页)、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所有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特别说明
1.因疫情原因,来我校报名审核材料,需提供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2.8月10日前,我校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详细招生办法请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查询。
4.7月24日或者25日按照预约时间前来我校现场审核材料: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为我校招生人员办公时间。咨询电话025-52399702(张老师)。
滨河实验学校中学部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