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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作者: 朱崇斌 | 发布时间: 2018/10/29 10:45:57 | 973次浏览
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第 10 责任区 责任督学:缑泽功
被督导学校:滨河学校 督导时间: 2018年10 月 24 日
督导主要内容及反馈意见: |
1.健全组织,明确目标 为做好校园欺凌有效预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2. 开展系列以校园欺凌预防与治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教师会、家长会、校内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3.采取措施,消除死角 学校注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并完善校园欺凌治理的“三防”相关管理机制与措施。 4.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学校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机构,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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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在的问题: |
学生之间的打打闹闹较重时常被看成是孤例或偶发,只在实际当事方之间协商协调,只要不闹,往往不了了之,使治理被调理取代,结果是苗除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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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整改措施: |
1.加强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员工的相关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校氛围;加强学生教育,杜绝校园欺凌现象;建立重大事例档案,形成典型教育案例。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与班主任等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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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督学意见: |
学校针对存在问题已提出整改方案,经回头看,学校针对问题已提出整改方案,经回头看,按照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 |
学校整改效果(可附图片): |
学校按照整改措施已落实。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