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中学部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告示
作者: 井立杰 | 发布时间: 2019/5/31 14:14:20 | 3803次浏览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中学部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告示
根据江宁教字【2019】43号文《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2019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本施教区内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需三者一致。
符合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持相应材料,也可在我校施教区报名入学:
(1)应届毕业生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父母离异,其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在施教区,并在施教区常住;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
(2)应届毕业生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应届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住房。
(3)应届毕业生户籍单立,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特殊情况说明
(1)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①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2)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②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报名。
③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3)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①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户籍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无正式产权住房,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③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中学部施教区范围: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双龙大道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四、报名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中学部
五、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程序:
1.2019年5月8日发布招生告示。
2.6月17日9:00至6月20日18:00进行网上预报名,取得预报名号。
(网络报名网址:http://zsbm.jnjy.net.cn)
3.6月22日至23日凭预约号到我校初中部现场审核材料,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上述材料除《成长的脚印》外须交复印件。)
4.学校审查、核对材料。
5.7月31日公布符合条件新生名单,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备注:
1.招生具体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咨询电话:025-52159332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30
3.具体招生要求详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 《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