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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统计上报2023年教师发表文章的通知
作者: 倪蕾 | 发布时间: 2023/11/17 11:30:58 | 178次浏览

关于统计上报2023年教师发表文章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

因学校年度评估、教师发展评价等方面工作的需要,请各校(园)将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期间教师发表文章的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审核,由教科室主任(附件1:《(教科室主任操作版)教师文章发表数据上报网络操作说明》)或者安排教师本人(附件2:《(教师个人操作版)教师文章发表数据上报网络操作说明》在“江宁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http://data.jnjy.net.cn)上提交上报。网上上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2月22日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85361204,QQ:2706844263、2560835782、2167188022,尽量QQ联系,描述问题)。

此发表文章统计上报的范围,是指在教育类、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知网”网站查验真伪和类别、级别)上发表的文章,不包含非教育类、报纸、无刊号的刊物及图书上发表的文章。经研究,在《南京教育》、《南京教育科研》、《南京教研》、《学校管理》上发表的文章,可按市级发表的文章进行上报,《江宁教育》上发表的不在上报范围内。

各学校(园)统计工作要规范、真实,输入的内容要完整,所有发表文章均需在平台上提交佐证材料的PDF文件(见附件3、附件4,每篇文章做成一个PDF,一般需要3-5个截图)。同时,统计的各项成果须同步在学校(园)内网站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责任由上传人员自负!

出版的专著单独统计,请于12月15日前带专著原件到区教科室验证、计入并由区教科室存档。

备注:

1. 表格中所有空格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空白。“文章标题”和“出版物”名称都不要加“《》”

2. 正确填写CN刊号,“ISBN”是图书号,不是期刊号。

3. 等级只能单选,共3级,参考标准:

核心:按照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列出的认定。

省部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主管的;省(含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省教科院所主办的期刊。

市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市教科院所主办的期刊。

4. 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中学分开统计。

5. 公办幼儿园发表文章数据必须在网上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科室王老师联系,电话:52186800。

附件:1.《(教科室主任操作版)教师文章发表数据上报网络操作说明》

2.《教师个人操作版)教师文章发表数据上报网络操作说明》

3.《佐证材料提供说明及要求》

4. 学校发表文章佐证材料模板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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