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江宁区2023年汉字学习研究征文的通知
作者: 倪蕾 | 发布时间: 2023/10/12 16:31:11 | 87次浏览转发:关于开展江宁区2023年汉字学习研究征文的通知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南京市2023年汉字学习研究征文工作已经开始,江宁区教科室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遴选出优秀征文推荐参加南京市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征文对象:全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
2.征文时间:2023年10月10日——11月1日
3.征文主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下的汉字育人实践
4.提交征文数量:中小学每家2篇,公办幼儿园每家1篇,南京市汉字学习研究基地学校每家6篇。
5.征文要求:
(1)文体不拘,可以是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叙事性案例、经验总结等表述形式。文章篇幅一般以5000字以内为宜,未在省市级以上报刊中公开发表。
(2)学科不限,突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育人实践,关注学生汉字学习、语言表达、思维发展与审美创造等方面。
(3)格式要求,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一级标题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黑体,三级标题小四号宋体加黑;文中案例可以用仿宋或楷体加以凸显;全文为1.5倍行距。来稿左上方注明“汉字学习研究”字样。
6.写作要求
(1)征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言简意赅,表达生动。
二、参赛流程
1.学校推荐的教师在南京市教科所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1),获取申报编号。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2.以学校为单位通过“番茄表单”上报个人征文信息和教师的征文。请以“文章标题”作为文件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7:00。
3.区教科室组织初评,择优推荐。
三、其他说明
1.投稿以学校为单位,区教科室不直接接收个人投稿,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2.本次评比为匿名评比,正文中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将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
1.网上申报流程
2.2023年南京市汉字学习研究征文活动通知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