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3年全省“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倪蕾 | 发布时间: 2023/7/27 16:29:14 | 401次浏览关于转发2023年全省“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3年江苏省“师陶杯”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启动(附件1),本次论文的主题为:“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育人改革创新”。幼教类、中小学教育类、职业教育类以及特教类论文主题各有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参评人员一定要紧紧围绕主题撰写论文。
因南京市及江宁区报送的论文篇数有限额,经研究,学校(含中小学、特校、高职校)每校报2-5篇,公办幼儿园每园报1-2篇,民办园每园限报1篇。请各单位按分配的篇额执行,不得突破。
请各单位将筛选后的优秀论文按要求报区教科室,区教科室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后择优报送到市教科所。
一、 上报要求
1.推区参评论文需在江宁区教育服务平台http://data.jnjy.net.cn上申报(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2);
2.参评论文需提供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证明,“总文献复制比”要求不超过20%,以PDF格式上传附件;
3.在线填写《参评论文明细表》,在表中“文献检测结果”部分注明复制比数据;
4.参评论文作者必须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名后的承诺书以PDF格式上传附件;
5.网报时间: 7月26日—8月25日17:00。技术操作问题,请咨询客服QQ:2167188022 1684248499 2706844263(请尽量QQ联系,描述问题),电话:02585361204。
二、注意事项
1.论文要注重研究,切忌泛泛而谈;
2.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江宁区在区内网上公示,省教科院一旦发现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全省。
3.2021和2022年公示过的抄袭人员,不得申报;
4.往年已参加“师陶杯”评选并获奖的论文不得再次参评;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
5.电子文档正文中请一律隐去个人信息。
三、论文格式
论文格式样本:
标 题(3号宋体加粗)
──附标题(小3号宋体)
□□摘要:╳╳╳(小4号仿宋体,200字以内)
□□关键词:╳╳╳;╳╳╳(小4号仿宋体,3-5个关键词)
□□一、╳╳╳╳╳╳(4号宋体加粗)
□□正文╳╳╳╳╳╳(5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脚注:
注:
①╳╳╳╳╳(小5号宋体)
②╳╳╳╳╳
附件: 1.《关于举办2023年全省“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 《2023年省“师陶杯”论文网上申报说明》
3.《学术诚信承诺书》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