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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作者: 罗文涛 | 发布时间: 2021/9/2 14:14:29 | 371次浏览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领导

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主体责任。

组长: 鞠爱华校长(责任人图书进校园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宋萍、虞积兰 (制订管理办法监督落实)

成员:张新杰、朱娇、徐子杰、罗文涛、蔡小康、李琳、胡冰班主任(审核学生手中推荐和自带图书)

图书管理员:宋琴(审核校图书室的图书)

三、课外读物推荐原则和标准

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特别说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严格执行审查程序

学校图书馆购买的课外读物须遵循图书馆采购的相关规定,学校受捐赠的读物要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及时开展排查整改

针对学校课外读物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全面净化校园育人环境,净化师生思想。对于学生自主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学校要随时审核,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建立健全督查机制

学校将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报备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情况开展督查,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确保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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