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天是 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 滨河印迹>>研训>>德育天地>>阅览文章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小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 徐子杰 | 发布时间: 2021/3/22 16:32:01 | 552次浏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指导原则,进一步做好预防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规范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小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所有电子产品入校。

第二条,如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电话,门卫处也有电话可供使用;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请家长务必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更换号码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

第三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要立即当场制止,对违规的学生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该手机(含电话手表)及其附属设备,交由德育处详细登记,学生签字确认。(借别人手机(含电话手表)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第四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含电话手表),第一次被收缴,在家长陪同下到德育处领取;第二次被收缴,暂扣一个月,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 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德育处领取。

第五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含电话手表)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的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德育处领取。

第六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含电话手表)进校的,请务必填写《使用申请》交班主任审核,审核通过交德育处存档,申请表中家长和学生都要签字。

第七条,通过审核的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含电话手表)关机,交给班主任,以楼层为单位存储摆放,放学后统一归还学生。

第八条,不允许因给手机(含电话手表)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第九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含电话手表),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要管理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含电话手表),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小学部

                                                             2021年3月


©Copyright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   管理登录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梅香路102号   电话:(025)52158332 52159332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