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作者: 井立杰 | 发布时间: 2021/5/28 15:57:00 | 1860次浏览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2021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我校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北与雨花台接壤,明城大道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三、入学条件
(一)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我校实行网上登记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我校报名入学。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也可在我校登记入学:
1.小学毕业生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常住的。
2.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和小学毕业生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我校施教区内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入学。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拆迁前属于我校施教区,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对于在我校小学部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江宁教办【2021】2号)相关政策登记申请入学。
(五)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小学毕业生家庭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且小学毕业生家庭在户籍地无正式产权住房,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流程
符合入学条件的本施教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按下列流程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6月22日至6月26日17:00进行网上预报名,取得预报名号。
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
本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6-27日按预约时间到我校初中部现场审核材料;
本施教区小学毕业生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本人的《成长的脚印》、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
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五、特别说明
1.2021年我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前来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学生及监护人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监护人的健康码等健康证明,且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8月10日前,我校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详细招生办法请登录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查询。
4.招生咨询电话:025-52399702
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