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周升旗仪式
作者: 井立杰 | 发布时间: 2020/12/7 20:00:20 | 783次浏览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
第十五周升旗仪式
篇章一:升旗手风采
优秀升旗手章怡萱
六(1)班章怡萱同学,朝气蓬勃,奋发向上。她是同学们的好伙伴。谁有困难、谁需要帮助,她都会尽心尽力地帮助他们。她还是老师的得力助手,班里的各项活动,总少不了她忙碌的身影。她学习自觉,每天都认真完成作业,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她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先队员,相信她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会不断进取,踏着坚实的步伐向自己的目标迈进。
篇章二:国旗下讲话
小学部蔡小康主任讲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民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大力宣传颁布实施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全校广大师生要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这是一部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我们人生的每一步都可在其中找到依据。正是因为《民法典》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堪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更应该在其正式施行之前,认真学习,让其走进我们的生活。
比如,在人格权编对自然人的肖像权有这样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项法律规定告诫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有些自认为好玩的恶作剧已然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我们要学会互相尊重。
在侵权责任编中,对高空拋物有这样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拋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拋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同时规定,当侵权发生时,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项法律规定告诫我们,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侵权必备追责,我们需要从小养成严格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品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更不得从任何楼宇内向室外拋掷物品等,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不为一己之利,在开放的阳台上乱放任何物品。
同学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需要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守法意识。不仅要遵守法律,还要遵守公序良俗原则。二是权利意识。行使自身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当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三是规则意识。所谓“无规矩,不能成方圆”,人人都要遵守社会规则,坚持平等诚信的原则,尊重和理解他人;希望同学们能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弘扬法治精神,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共同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和谐社会,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谢谢大家!
篇章三:国旗下表彰
小学部:荣获流动红旗的班级:
一(3)班、二(2)班、三(3)班、四(2)班、五(5)班
中学部:评为文明规范班级:
六(5)班、七(1)班、八(2)班、九(1)班